“十四五”时期,立足金昌市情实际,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无废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金昌建设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果,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 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进一步下降。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成效,碳排放强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2 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并稳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保持在全省前列。
3 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质量指数稳中向好,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4 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明显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5 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取得明显进展。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
梧政办发〔2022〕50号;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
全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打造东南科教名城;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打造八闽产业强城;打造省会宜居新城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石政发〔2022〕27号;拟建设重点项目共4大类65项,总投资27.8830亿元;绿色发展工程11项,总投资3.7153亿元;;环境质量改善27项
推进3+3+N产业集群建设;构建一屏两廊四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32%左右,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5%以上
陇政办发〔2022〕53号,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8%;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073吨,205吨,600吨,1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