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32%左右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5年,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5%以上,水泥原料配料中废物替代比达到3%。
加快推进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和西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加快推进银江水电站建设,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发电,推动桐子林、金沙电站等已建成项目稳定发电。
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水平。培育发展“4+5”现代服务业体系,突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提升康养产业绿色水平,深入实施“5115”康养工程,规范康养、医养产业有序发展,强化康养项目环评审批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附件: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推进3+3+N产业集群建设;构建一屏两廊四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石政发〔2022〕27号;拟建设重点项目共4大类65项,总投资27.8830亿元;绿色发展工程11项,总投资3.7153亿元;;环境质量改善27项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全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打造东南科教名城;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打造八闽产业强城;打造省会宜居新城
梧政办发〔2022〕50号;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金政办发〔2022〕17号;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
鸡政规〔2022〕7号;实施3321工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