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25 年,全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全
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环境安全
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发展格局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初步构建现
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
强,初步建成新时代滨江新城。
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打造“东南科教名城”。坚持“创新
强县”策略,以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为契机,发挥大学城、
高新区驻地优势,深化合作共建,集聚创新要素,建好新兴科创走廊
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打造“八闽产业强城”。坚持“实业
为本”原则,支持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具有区域辐
射力、全国竞争力的“汽车之城”,力促县域经济实力排名进入全国
30 强。
发挥区位近主城优势,打造“省会宜居新城”。坚持“人
民至上”理念,以建设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城
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并进、完善配套与提升内涵并重,擦靓福州门
户。
附件:关于印发闽侯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梧政办发〔2022〕50号;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金政办发〔2022〕17号;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
鸡政规〔2022〕7号;实施3321工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
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μg/m3,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水质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构建监测体系新格局,保障基础监测工作,推进监测创新发展,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推进数据智慧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辅助决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