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3321工程:
3是指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3是指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2是指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实现矿业资源城市绿色发展,绿水长流、青山永续,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1是指一个样板先行,虎林市作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必然是先行区。
深入实施减污降碳、精准治污、亮剑护绿、科技赋能“四大行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弱项,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关于印发《鸡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μg/m3,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水质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构建监测体系新格局,保障基础监测工作,推进监测创新发展,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推进数据智慧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白山政办发〔2022〕15号;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 98%左右,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25μg/m3 以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 100%
安政〔2022〕17号;构建以安阳市及县市城区为主体的安阳市中心城区生态功能提升核心及辐射区;构建安阳市一核,三区,多廊道,多节点生态保护格局
清府〔2022〕28号;鼓励建设与化石能源配套的电采暖储热等调节设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广电能替代实现企业终端用能的清洁化转型
安政〔2022〕18号;用水总量控制在16.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8
宜政秘〔2022〕16 号;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PM2.5与O3污染双减;2025年底前玻璃 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宜府发〔2022〕14号;建成龙头山竹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等城市公园200余个,城市绿道170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76%,国家级绿色工厂7个
陆府办〔2022〕35号;完成人工造林46.55万亩,增加森林面积10万亩,投入500万元启动了碣石湾金厢山门段海岸带约1000米的修复项目,填海面积38.499公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