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一山灵秀、九港水美、百里岸绿”生态城市格局逐步形成,生态宜居靖江基本建成。
绿色低碳发展加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泰州市下达目标任务要求。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μg/m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通江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泰州市下达任务。
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稳步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质量指数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突破。生态环境基础短板加快补齐,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自然村治理率和农户覆盖率大幅度提升。危险废物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态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显著增强。
附件:关于对《靖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
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鸡政规〔2022〕7号;实施3321工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
金政办发〔2022〕17号;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
梧政办发〔2022〕50号;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
全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打造东南科教名城;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打造八闽产业强城;打造省会宜居新城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