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发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鼓励各市(区)出台配套奖补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
2.扩大家电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券。
3.促进成品油消费。各市(区)要科学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成品油消费动力。
4.提振餐饮消费。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市(区)配套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开展餐饮老字号达标评选和连锁特色餐饮示范创建活动,推动陕菜“名店、名师、名菜、名点”和“十大名小吃”等品牌建设。
5.扩大会展消费。出台陕西省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聚焦重点优势产业,支持在陕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省,积极培育我省专业类、消费业品牌展会,高质量办好丝博会、杨凌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品牌展会。
附件:陕西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22〕4号,各地区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有序调整防控措施;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新发改财金〔2022〕243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青发改财贸〔2022〕231号,三大类,共47条具体措施,普惠性的扶持纾困措施14条,针对性服务业纾困措施30条,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3条
甘政办发〔2022〕32号,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省应急周转基金使用
苏政办发〔2022〕25号,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等给予定额补助;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鄂政办发〔2022〕14号,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累计发放首次贷款超过4000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1000亿元以上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免征增值税;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赣府字〔2022〕14号,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居民发行政府消费折扣券,鼓励在电商平台设立江西专区
黔府办函〔2022〕41号,落实国家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推动银行制定中小企业信贷通专项配套制度等4项具体政策措施
粤府办〔2022〕6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桂发改财信规〔2022〕464号,第一方面是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1条;第二方面是针对性政策措施33条;第三方面是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津政办发〔2022〕29号,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用好现有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引导内外贸企业数字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