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数据处理者对车外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符合以下要求。
a) 车外数据未完成匿名化处理前,不应向车外提供。
b) 经过匿名化处理的视频以及图像应无法复原且无法关联个人信息主体.包括以下实现方式:
1) 完整删除:处理图像时,将包含人脸以及车牌等个人信息的图像直接删除;处理视频时.删
除视频中所有包含人脸以及车牌等个人信息的视频帧;
2) 局部轮廓化处理 :将视频以及图像中包含人脸以及车牌等个人信息的区域彻底擦除,或者
将这些区域替代为无法关联个人信息主体且不可复原的其他图像。
c) 匿名化处理过程中.除分析确定包含人脸以及车牌等个人信息的区域.以及对这些区域进行删
除或局部轮廓化处理外.不应进行人脸比对、步态分析以及语音识别等其他处理,
d) 匿名化处理完成后.过程数据应立即删除,不应向车外提供。
附件:GB_T 41871-2022《信息安全技术 汽车数据处理安全要求》实施日期:2023/5/1

收集人脸识别数据时应向数据主体告知人脸识别数据的相关事项;在识别过程中持续告知数据主体验证目的,并通过语言,文字等向数据主体进行提示
嵌入设计原则:将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纳入产品服务的设计中;用户中心原则:以用户为中心设计产品服务的个人信息安全功能,最大程度保障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收集声纹语音样木前,应告知数据主体数据处理者名称和联系方式,每次收集声纹语音样本应具有明确的,已取得用户同意收集的时间期限
对基因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应按照实现基因识别数据及关联信息处理目的所需要的最短时间进行存储,采用适用的密码技术进行传输
步态识别数据活动涉及的数据处理角色包括数据主休,步态识别数据处理者,公共安全管理机构,第三方服务平台等,步态识别数据的存储和传输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密码技术应用员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随着2021年国内挖矿病毒数量有所下降的趋势,已证实我国在2021年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动有了初步成效
T/MIITEC 007-2021,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主要方向及岗位,能力要素和要求等,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研究了人脸识别数据的特点和应用分类,梳理总结了国内外人脸识别数据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现状,分析了人脸识别数据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