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户奖励;经认定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纳入市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至10亿元的,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 规模增长奖励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次年起连续5年内,纳入市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100万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20%的奖励200万元。经认定的成长型总部企业,认定次年起连续5年内,纳入市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50万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20%的奖励100万元。
3 品牌建设奖励
;对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全国农产品加工业100强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 级提升奖励
;总部企业由功能型总部转变为企业总部的,由区域型总部升级为全国总部、亚太区总部和全球总部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附件: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鼓励总部企业来鸡西落户,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给予落户奖励200万元;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50万元
培育引入大型外贸主体,年度新增进出口额5000万元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贸易促进平台再给予市级奖励100万元
锦政发〔2022〕9号;加快财政支出进度,2022年代编预算安排资金在6月30日前下达,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
成府发〔2022〕13号;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政策;加快地方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和使用力度;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
日工信发〔2022〕4号;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10万元申领4000元消费券
遂府发〔2022〕2号;面向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消费券2亿元;为文旅消费恢复创造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5万元
临政字〔2022〕57号;商城物流园区实际货物发车量排名前10名,第11-20名,第21-30名的专线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2022年度的省级会展项目仍按2021年的奖励标准执行奖励
琼府办〔2022〕28号;完成1亿元消费券发放;适时再追加1亿元消费券;将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服务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
德府发〔2022〕19号;从8个方面,35条具体措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投放40万份总额2000万元的政府消费券,叠加商户让利8000万元,推出1亿元乐购德阳大礼包
豫政办〔2022〕54号;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当地物流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给予适度补贴;1000亿物流仓储领域再贷款政策
关于稳经济的三十六条财政政策措施;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关于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豫政〔2022〕19号;完成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力争省级再担保机构年末融资担保余额达到400亿元以上;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甘政发〔2022〕37号;推动省级50户重点调度企业扩大排产计划;年内新增工业总产值230亿元;强化工业调度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