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化企业清洁生产,以电力、建材、造纸、制糖、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持续推动有色金属、建材、造纸、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到2025年水泥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进一步降低。推动煤电等行业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清洁低碳绿色交通,完善以轨道交通、新型电车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信息化、多式联运服务、城市智能交通建设。实现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0%以上。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能耗绿色节能建筑,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围绕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研究制定林草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推进以增加林草碳汇为目标的可持续经营,科学开展碳汇林种草,增加森林草原碳汇总量。严格自然湿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全面实施退化湿地保护与修复,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加强林草生物质能源研发与能源替代,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10万亩(含萌芽更新造林)、义务植树4000万株、森林抚育300万亩。
附件: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齐政发〔2022〕16号;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1%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总计4427.8625万元
力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目前的82%提高至2025年的88%,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从2020年的80.2%增加到85%
阳政发〔2022〕7号,共拥有A级景区15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7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0家,森林覆盖率达到32.6%
宜府办发〔2022〕13号,从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护区综合整治,开展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强化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
韶府办〔2022〕1号,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等11项重点任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五大类37项重大工程
东府办〔2022〕21号,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0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推进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8%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一湾一策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基本实现美丽海湾全覆盖
池环发〔2022〕11号,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的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部署
云环发〔2022〕13号,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以上,优良水体比例提升17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达65.04%
晋政发〔2021〕50号,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优质的生态经济, 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脆弱区, 资源型经济省份生态省建设的山西样板
由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及生态保护四个方面共20个指标构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美丽内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武政〔2022〕1号;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品质稳步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