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能源产业。对接省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谋划推动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加快建设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推进储能、氢能、智慧电气装备等产业协同发展,强化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2021年规上工业产值146.68亿元。目标至2025年产业总产值达940亿元。力争至2026年,打造超2000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
二是新材料产业。对接省绿色石化、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加速化学与精细化工省实验室科研成果产业化,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可降解塑料等产业。2021年规上工业产值491.81亿元。目标至2025年产业总产值达865亿元。力争至2026年,打造超1000亿元新材料产业集群。
三是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对接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立讯精密等重大项目为牵引,依托5G产业园、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粤东数谷”等平台,大力引进消费电子、5G通信产业为主的上下游关联产业,加快发展跨境金融、跨境电商和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2021年规上工业产值113.11亿元。目标至2025年产业总产值达550亿元。力争至2026年,打造超1000亿元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附件:关于印发汕头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22〕9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5.3%,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速5%,住宿餐饮业零售额880亿元,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11000亿元
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构建开放发展大通道,提升链接内外循环能力;培育新业态新动能,增强贸易发展内生动力
深人社发〔2022〕19号,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收超过1500亿元,纳税超过70亿元,服务企业的能力达到300家次以上,服务求职者的能力达到3000万人次以上
汕府办〔2022〕16号;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取得成效,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不低于8%;海洋领域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
中发改服务业〔2022〕272号;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约7.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
突出绿色发展,探索绿色生态文明发展路径;突出精细管理,以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为着力点;突出智慧引领,以网络化为支撑的智慧城市管理服务系统
穗府办〔2022〕10号;打造形成两城两都两高地,建成数产融合的全球标杆城市和先进制造业强市;形成万千百规模化产业集群梯队格局
韶卫函〔2022〕53 号;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及时和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经验,形成有特色的可复制帮扶模式
肇府办函〔2022〕40号;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413.4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力争达到15028公里;新增建设泊位达30个;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出租车占比提高至100%
穗府办〔2022〕11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人均预期寿命达83.6岁,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万人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8年
力争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9%,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641个
产业营收突破2500亿元,形成3家以上营收超过100亿元和一批营收超过10亿元的设计企业,引进和培育3家营收超20亿元的制造企业,产业链国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