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进“两邻”服务指导平台建设。出台《沈阳市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教育标准(试行)》,建设5个标准化区级社区学院,50个标准化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200个标准化社区(村)居民学校,构建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三级“两邻”建设服务指导平台。
二是全面推进“助力未来”系列工作。依托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组织社会志愿者对有需求的低年级学生开展假期托管服务试点,开设体育、文艺等兴趣类公益课堂;丰富暑期“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活动内容,形成“家、校、社”育人新机制;开展区级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
三是全面推进“教育系统送课进社区”工作。送思想政治、技能培训、居民需求课程进社区,实现年均送课进社区1万课时、开发社区教育微课500个,不断丰富教育系统送课社区内容,提升社区居民素质,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四是全面推进睦邻学习点增量提质。到2024年,建设750个睦邻学习点,其中市级睦邻示范点50个、区级睦邻示范点130个。积极扶持睦邻学习点持续发展,吸引更多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参与其中,增进彼此交流,建设和谐社区。
附件:关于印发《“幸福教育”进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大政发〔2022〕11号,孕产妇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9/10万以下,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2%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下降0.5~1个百分点
抚政办发〔2022〕11号,26207名贫困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22495名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355人次,2580人次残疾人享受托养照料服务
抚政办发〔2022〕1号,四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26亿元,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983个,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6个
本政发〔2022〕2号;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1.35万张,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本政发〔2022〕4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动;部署安排17个方面重点任务,推进科技创新人才等9个类别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兴辽英才计划人才项目平台
辽政办发〔2022〕32号;养老服务床位从23.55万张增长到25.55万张;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力争从3个达到4.5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葫政办发〔2022〕23号;工业经济增速进入全省14个城市的前五名;工业经济总量在全省14个城市中实现位次前移并进入第二梯队;年均增速不低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