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加快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便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二)加快健全新型市场准营和退出机制。建立企业开办一体化办理机制,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推广应用,制定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深入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企业年报跨部门共享机制,实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对十大工程项目、九个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等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建立特事特办、帮办代办、会商联办服务机制。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改革。
(四)不断强化要素市场协同配置。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加快构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制度体系。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
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规发〔2022〕3号,健全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完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宁政办发〔2022〕18号,强化农村邮政基础支撑;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整合乡村末端配送资源;提升农产品冷链服务能力
宁政办发〔2022〕12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宁政发〔2022〕9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宁政办发〔2022〕7号,加强机构备案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加强运营秩序监管
宁政办发〔2022〕2号,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院校数量不少于10所
宁政办发〔2021〕108号,共设置了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粮食产业经济,粮食质量提升,粮食应急保障和信息化建设6大类17项具体指标
石政办发〔2022〕33号,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35万吨标准煤以内,社会用电量达到423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5%左右
石政办发〔2022〕25号,共辨识426家企业风险3.6万余条,安全生产预警云服务平台实现5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等9项数据的实时上传
平政办发〔2022〕21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0%;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