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1. 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迭代完善系统构架,加快推动产业大脑核心能力建设,新增培育未来工厂、数字工厂、未来农场、未来市场和未来实验室等现代化新型组织63家左右,累计谋划建设重大应用45个以上,打造最佳应用15个,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指导性的重磅理论成果5项。
2. 加强数字经济谋划推进。召开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成果展,发布《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持续抓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贯实施,会同省人大相关部门督促各地各部门出台《条例》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
3. 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部省合作,优化部门协同机制,确保81项重点任务和36项成果清单落地见效,完成建设总结评估。联动抓好18个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一县一经验”发展模式。加强试验区年度建设情况绩效评价。
4. 提升数字经济标准化水平。
附件:印发《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一行业只建一个行业产业大脑,行业产业大脑数据仓建设须遵循统一标准,推动行业产业大脑各分区融合以及在全省各地的应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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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市监通〔2021〕2号,《合规指引》归纳提炼了7类具有平台企业特性的竞争违法行为,以及14类具有平台企业特性的高风险敏感行为,7条竞争违法行为
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0个以上,打造未来工厂25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50家以上,数字贸易管理服务平台体系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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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点实施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地铁、水路客运站、内河水上服务区、机场和其他交通民生设施服务数字化改造提升,努力打造全国交通数字变革高地
依法规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1800余处加梯项目,惠及住户约2.2万户,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分别对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进行了清晰定义
杭州城市大脑警务操作系统V3.0项目应用支撑和运营保障以建设全局综合运营中心,实现全局资源统一纳管,建设共享业务及内容和通用基础能力两大模块
《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20次会议通过,作为进一步探索和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业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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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2个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园区,24个电商专业村,农村电商年销售额实现35.07亿元以上;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快转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网上办,掌上办比例有明显提升,数字乡村与城市大脑协同融合,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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