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宁波市发改委获悉,《宁波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已公布。方案称,宁波将通过实施100个重大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释放2000亿元投资,将宁波打造成为全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杆城市。
新基建浪潮席卷而来,宁波锚定四个行动目标——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国一流。加速建设“架构简洁、功能敏捷、集约高效、能力开放、安全可信”的新一代云网融合型网络,高效建设5G和光网“双千兆”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全国领先的信息枢纽城市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
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领先。加快布局建设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布局1000万个社会感知单元、新建3100个公用和专用充电桩、建成50所智慧学校、10家互联网医院,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智慧社会、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使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持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前列。加快推进甬江实验室建设,依托甬江科创大走廊,加快谋划极端环境材料等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区块链等国家重点实验室,谋划引进建设20家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能力,推进全国领先的自主创新城市建设。
新基建赋能产业全国领跑。在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智能元器件、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形成集群化特色产业,推进我市成为全国以新基建带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特色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城市。
与过去单纯依靠“铁公基”刺激经济的老路不同,显然,这一轮“新基建”更强调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升级浪潮,投资重点也转向了先进的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和基础设施。下一步,宁波将围绕四个目标,助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城市治理,打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支撑。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称,浙江今年重点启动20个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建成5万个5G基站
进一步推进铁路、轨道、公路、港航、航空、管道、快递邮政、枢纽、绿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省域、市域和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
《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大数据局共同起草,总共7章48条,包括总则、数据开放、数据利用、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到2022年,基本形成省域、市域和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超1万亿元
杭州云城规划建设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西至南苕溪、南至余杭塘河、北至杭长高速,围合区域内约58平方公里
新天地活力,古运河夜游,宁波东部新城商圈,不夜老外滩,天一广场,瓯江夜游,南塘老街,塘河夜画,月河历史街区
浙江电动汽车保有量超31万辆,约占全国10%,同比增长68.75%,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2的135.48%
增补的省重点建设项目147个,总投资5496亿元,预安排项目62个,总投资4173亿元,从今年省重点项目盘子中筛选79个项目为第一批争取国家土地计划指标的申报项目,总投资1869亿元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达到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展自贸试验区区域,制定本方案。
打造2个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园区,24个电商专业村,农村电商年销售额实现35.07亿元以上;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快转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网上办,掌上办比例有明显提升,数字乡村与城市大脑协同融合,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条例》首次明确了城市大脑的范畴、定位和功能,确定城市大脑是指由中枢、系统与平台、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等要素组成,以数据、算力、算法等为基础和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
《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20次会议通过,作为进一步探索和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业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