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 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 知》(建城〔2019J5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 〈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 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 输管理,做到专车专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分类标志标识,明示 承运垃圾种类。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不同类别运输车辆 分别纳入相应信息管理平台,并链接到当地数字城管监管平台,对 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
1・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确定专业 公司统筹负责辖区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建立数字信息平 台,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公示回收名录及价格,及时兑付,定期到 农村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环节监 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市住房城建管理 局配合)
(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三、推进措施
(一)实施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单位、公 共场所等不同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物业委 托管理的居住小区责任人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 委托管理的居住小区责任人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共机 构、相关企业、公共场所责任人为本单位、管理单位、经营单位。责 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确定。管理责 任人主要职责是监督本管理范围内垃圾产生者分类投放、垃圾运 输单位分类运输。(市教育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 局、市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 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行动。
(三) 启动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试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 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小区(村居)、示范单位、示范处理企 业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片区(单位、企业)标准,建立基础台账、奖惩 榜、公示榜等管理激励督促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
(四) 强化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 三方专业评价、社会全面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 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加强分类投放监管,配备分类投放监督 员,建立分类投放红黑榜;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将分类收运执行情 况纳入运输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混装混运""的分类投放管理责 任人及运输单位严肃查处。强化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监管,落实联 单制度,定期通报处理情况。建立分类基础台账,及时统计各类垃 圾收运量和流向。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评估,提升 监管质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 电话热线,加强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五) 创新垃圾分类处理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支持企业免费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 施。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式,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应 用,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和线 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 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模式,推动企业和 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 体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搞好宣传教育引导。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计划, 每月在主流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 体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及参与水 平。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内容,积极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 分类示范校园创建,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建立实 施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制度。(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建管理 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保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 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市 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紧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 建管理局)
(二) 强化政策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 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由县区、市属 开发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市财政予以奖励。制定生活垃圾处 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低价值 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推进《东营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信用建设 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 广泛发动参与。将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建 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内容;引导志愿者尤其是广大青年深入基层 社区和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广 泛组织家庭妇女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 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志愿服 务组织入户宣传、引导、示范等,对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环节进行 监督。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住 房城建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按时报送生活 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将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机关单位绩效考核 和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探索建立生活垃圾 分类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县区一镇街一村居一群众”常态化监督 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附件: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赵志远 |
(市委副书记、市长) |
|
副组长:陈必昌 |
(市委副书记、利津县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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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利学 |
(副市长) |
|
郭新民 |
(市政府秘书长) |
成 |
员:徐晓辉 |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
赵明印 |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 |
|
|
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
|
张连玉 |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
|
郭顺先 |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
|
孙红军 |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
|
郑少锋 |
(市司法局局长) |
|
师辉 |
(市财政局局长) |
|
陈荫鲁 |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
|
丁建民 |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
|
崔建华 |
(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局长) |
|
宋迎章 |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
燕浩林(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扶贫 开发办主任)
西牧山(市商务局局长)
陈桂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燕振诚(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秀凤(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由立志(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袁永鹏(市油地校融合办主任)
苟宏水(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主任、市现代农业示范 区管理中心主任)
薄传友(东营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同贤(东营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燕(团市委书记)
侯丽霞(市妇联党组书记)
燕雪英(东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田兵兵(河口区委副书记、区长) 马保文(垦利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伟颂(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张晓彬(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军(东营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燕 鹏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业管理部 副主任)
宋玉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后勤保障处处长〕 刘维村 〔济军基地营房物业管理中心(营房处)主任
(处长)〕
刘法光(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崔建华兼任办公室 主任,孟凡吾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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